近年来,庆元县司法局始终以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为抓手, 牢固树立“抓宣传就是抓执行力”的理念,以宣传带动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让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先后在《浙江日报》、《法制日报》、《丽水日报》、南京军区网站等新闻媒体刊登,受到群众点赞好评。
一是抓好影像资料积累存档。做好平时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自主积累。在2013年开展的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浙江法制报为纪念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十周年举办的“浙江省‘为了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主题摄影比赛”,中心选送的摄影作品《你们的官司赢了》作品因思想性好,构图巧妙,主体突出获得了评委的一致好评,在全省300多幅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获全省唯一的一等奖。办理案件的用心、服务质量的过关、群众满意的笑容,定格在小小的一张影像中,进一步升华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效应。
二是抓好日常办案服务宣传。在公安、劳动仲裁、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青、妇、残等部门放置法律援助宣传手册,便于群众了解和申请法律援助,并协调上述部门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告知;借助“三八”妇女节、“3.5”学雷锋活动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及组织乡镇法律援助站在集(墟)日人流密集场合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到田间地头,宣传到街头小巷,宣传到最需要的人当中;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群、新建的手机短信平台定向发送法律援助信息,以点带面扩大影响。
三是抓好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浙江日报、法制日报、南京军区网站等新闻媒体相继对法律援助做宣传报导。《浙江日报》头版头条《庆元首创综合性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到家门》、浙江省委党校调研组《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依法治县——庆元县法治建设的实践和启示》作专题报道;《服务农林,构建林区维权“直通车”》援助案例入选全省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优秀案例并被省厅推荐参加全国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同时运用庆元《法律服务》专题片和丽水市局《金牌律师》和《法律援助》专题片在庆元拍摄等的全力投入和配合,将庆元的法律服务推向又一个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