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庆元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更好地满足了基层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需求。
一、站得高,科学谋划推动有力
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是构建全面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庆元县司法局主动而为,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全县19个乡镇(街道)及人武部、林业局、妇联、残联、总工会、劳动仲裁院、看守所、法院等8个部门单位建立了专业性、行业性性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所有行政村(社区)及法律服务单位确立了357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中心—站—点”基层法律援助三级服务网络,基本实现法律援助站点全覆盖。2015年初,积极争取、整合司法资源,将法律援助站建设纳入《庆元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目录》,通过政府雇员或者聘用等方式充实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力量,确保人员经费保障,优化人员专业结构。县级法律援助中心会同法院、公安、妇联等单位联合建立、统一指导、规范运作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双方平台为依托,以联席会议为基础,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举办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培训班、组织规范化工作评比、交叉检查等方式,重点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站实务操作性问题,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看得远,健全制度规范给力
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化标准化建设,制定《庆元县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制度》《庆元县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条件、工作流程、工作规范、行为规范、档案管理等内容,以及提供法律咨询、接受申请、初审、报送审批、提供援助、结案归档等工作流程的具体要求。完善律师定期值班和预约制度,每月5日、15日(遇节假日顺延)派遣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到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在值班时间之外,当事人还可提前预约法律援助律师。对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量化考核,探索制定行业性法律援助工作站量化考核标准,将工作站年度考核纳入县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中,表彰先进,提高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2015年度,县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各法律援助案件173件,其中刑事67件,民事105件,其中由法律援助站点报送审批的占总量的31%,法律援助站点完成大量繁重的前期基础性法律援助受理、初审工作,即减轻了县级法律援助中心的负担,提高援助效率,又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便民利民的作用。
三、走得快,创新举措持续发力
加强法律援助站点与各类调委会的有效衔接,各调委会将拟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按就近原则介绍至附近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将部分案件引流到调委会,两方信息互联、通力协作引导群众合法合理化解矛盾纠纷。实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工作站一一对接制度,中心工作人员每月至少 1 次到自己负责的工作站指导工作,了解、收集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定期开展指导和检查,帮助工作站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站重点化特色化建设,县林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结合林区实际,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援助案例被省司法厅向司法部推荐参评优秀材料;县人武部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军人军属,8小时高效处置一起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在市电视台《风采》栏目专题播出;为回应广大困难群众日益增多的法律需求,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新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首次实践,探索推行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