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景宁县人民法院、景宁县司法局联合组建律师驻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县司法局安排9名资深律师,每个工作日轮流坐班,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保障其辩护权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工作站作为法律援助机构的分支机构,主要以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援助申请、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申诉案件、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为主要工作职责,工作站站长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担任,副站长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担任。
二、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律师值班制度,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安排律师在工作站值班,开展相关工作,县人民法院为值班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二是工作协商制度,县法援中心和县人民法院确定工作联系人,对设计法律援助、法律帮助的事项进行联系沟通,工作上双方互相配合、协作,及时互通信息,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三是例会培训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探讨,及时调整,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落实经费保障。为了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确保律师值班制度的顺利开展,县司法局争取到县财政支持,给值班律师发放值班补贴,同时联合县法院,对律师值班情况开展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