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办、国办《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高规格部署,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丽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016年全市十件实事。2016年全市十方面民生实事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关心救助弱势群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年完成4000件案件受理任务,做到应援尽援。
为持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2016年丽水市法律援助将围绕一个中心,巩固三个阵地,采取四种手段。
围绕一个中心,即立足应援尽援,积极服务民生,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巩固三个阵地,即接待室、律师值班室和工作站。发挥典型示范引路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正确利用四种手段。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开展案件评查和质量检查,加强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定程序和职业规范的监管。二是突出地方特色,开展专项活动。以农民工、林农、军人军属、留守儿童、少数民族、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和进学校、进监所为重点,继续培育丽水法律援助工作新品牌。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平台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诸环节的规章制度,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性。四是搞好舆论宣传。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层次,增强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