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庆元县司法局积极整合资源,采取“四一三多”工作法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有效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一是以四个平台为载体,实现法律援助宣传立体化。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菇乡庆元”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维护,完善线上线下立体互动宣传模式。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法律援助最新相关规定、事项范围、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转载主流媒体关于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和做法的报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最直观地展现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所取得上的实际效果。截至目前,法律服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900余条,访问量近30万人次,使法律援助实现“零距离”宣传。
二是以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实现法律援助宣传多样化。庆元县法律服务中心有效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等服务资源,坚持以“心系百姓 高效优质”为服务宗旨,成为了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超市”。第一,推行驻点值班制,安排律师解答来访咨询的同时宣传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到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实现宣传、咨询、受理无缝对接;第二,在窗口设置便民资料栏,放置法律援助服务卡、部分纠纷的法律指南等资料供群众自行取阅;第三,在全国助残日、重阳节、岁末年初等特定节点开展有规模、有特色的咨询宣传活动,有针对性的为特定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第四,配合主流媒体做好法律援助专题片拍摄,以生动形象的援助实例向社会展示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2015年先后有丽水市局《金牌律师》和《法律援助》专题片以及《浙江日报》、《法制日报》、《丽水日报》、南京军区网站等媒体刊登报道庆元法律援助工作,大大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三是以“三所”和多个部门援助站为阵地,实现法律援助宣传特色化。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武部、妇联、残联、总工会等7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宣传阵地,深入基层,将法律援助宣传与各部门工作职能相结合,以法治宣讲进社区、农村“赶大集”等集体活动为契机,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在工作中进行重点宣传。完善与法律援助站点沟通协调制度,建设特色化法律援助站点,在乡镇司法所及部门援助站放置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及申请表格,由援助站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援助有关事项告知,方便群众了解和申请法律援助,去年,《法制日报》“浙江法援‘绿色通道’畅通涉军维权”栏目就重点报道过庆元8小时高效调处的一起涉军法律援助案件。2015年至今,全县共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120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24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