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松阳县在培育田园文化和普法工作中,积极融入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的春雨滋润新农村。
一是结合文艺演出,法治文化作品入脑入心。结合每年举办的“送戏下乡”、“农民文化节”、“社区文化节”,以及由各乡镇(街道)承办的“乡乡一台戏”等文艺演出活动,先后创作了音乐快板《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暖人心》、小品《心结》、《悔不当初》、《酒驾》,音乐快板《众人托起中国梦》等法治类作品,深入广大农村开展宣传,每年送戏下乡多达120余场,大大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在潜移默化中大力弘扬了法治精神。2016年1月,浙江省电视台《流动大舞台》走进丽水松阳象溪一村,为松阳百姓带来了一场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盛宴,有力地助推了我县法治文化建设。
二是结合文化礼堂,法治讲堂家喻户晓。将文化礼堂建设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相结合,开展法治讲堂试点。在文化大礼堂开设每月一期的法律课堂,由乡村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员等组成宣讲团,结合自身工作中的实际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讲解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及农村山林土地等相关法律问题,并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站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在文化礼堂开展集中法律咨询活动,形成常态化的送法下村活动,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近年来,全县共建县级民主法治村26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48个,省级民主法治村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三是结合乡村民宿,法律知识提升旅游品味。随着我县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乡村民宿热度不断攀升,松阳县司法局结合乡村民宿建设,积极创建普法农家院。在这些农家院中配置书架、书桌、电视、多媒体等必要的普法设施,特制的普法宣传对联、横幅和可供借(送)阅的实用法律资料、图书、电子音像制品等,提升乡村民宿的文化品味,使人们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的氛围,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目前,全县创建普法农家院7家,其中四都寨头摄影基地2014年被省普法办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基地。2015年3月,我县第三次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