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县公证处于2016年1月1取得涉外办证资格,为了切实维护涉外公证文书的严谨性和保障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景宁县公证处多措并举,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截止目前,已办理31件涉外公证。
一是加大学习力度。因绝大多数国家对出境者的相关材料有较严格和细致的要求,为确保出具给当事人的公证书能够顺利被使用,景宁县公证处加大调研力度,认真研究和探索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盟成员国家签证对公证书种类还有译文的要求,同时派员前往涉外办证经验丰富的其他公证处进行业务学习。
二是优化办证流程。针对涉外公证业务性强的特点,景宁县公证处选派专人对其进行负责,跟进办证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按照司法部和司法厅规定的涉外公证程序办理,并积极联络翻译公司进行高质量的翻译服务。同时提高出证时效,从受理到拟定公证书,各个环节紧密配合,对于符合出证条件的案件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限时出证,并为当事人提供延长工作时间、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服务。
三是强化水印纸管理。明确规定水印纸由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三不”:临时聘用的公证员助理不得担任水印纸专管员,水印纸从申领、使用到发放不能由同一人完成,水印纸专管员与公证处印章保管员不得由一个人担任。实行公证处负责人审批和专人领取的管理方式,办证软件和水印纸登记簿双重登记等一系列措施来规范水印纸管理与使用的每一步。
四是加强部门沟通。为了更好更快地办理涉外公证,景宁县公证处积极与民政局等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精神,加强联系,为涉外公证争取绿色通道。
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景宁县公证处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采用新型办证软件,当事人申请、受理、询问、告知、审查、呈报、审批等各环节均可在业务软件上完成,大大提高了办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