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的批复及丽水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委托办理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业务通知》文件精神,青田县户籍的华侨可以在青田县车管所办理境外驾驶证换证业务,青田县公证处开始同步办理境外驾驶证公证业务。仅当天,来公证处办理境外驾驶证翻译公证的人数就达13人次。
为方便广大华侨,青田县公证处积极与青田县车管所衔接,确定办证流程、所需材料,不断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及当地门户网站认真做好前期宣传,并在各自办证大厅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处,只要归国华侨本人持身份证(或临时居住证明)、护照、境外驾驶证、居留证原件到公证处,境外驾驶证翻译公证半天就可出证,真正做到“想侨所想、急侨所急”,为广大华侨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