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省司法厅法制处处长吕华南、基层处调研员宋舟雄一行到丽水调研并征求《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市局邀请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处长、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基层科科长、司法所所长、专职调解员等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副局长章作飞主持。
《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是浙江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矛盾纠纷形势的不断变化,人民调解组织的发展创新,目前迫切需要制订的地方性法规。与会代表围绕丽水实际,就《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在丽水如何适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人民调解组织设立程序、人民调解员的地位和待遇、人民调解工作如何加强指导和不断规范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省厅调研组在认真倾听座谈会参会人员发言后,充分肯定了大家对《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的重视和支持,深入解读了《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制定的出发点、法律依据等事宜,对大家的意见建议作了详细解答,强调下步将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使之符合实际,具有操作性。
新闻来源:
市局基层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