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田县瓯南司法所委托青田县人民医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何某进行了暂予监外执行医学鉴定。截至目前,青田县在册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均已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接受了暂予监外执行医学鉴定。
在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医学鉴定工作过程中,青田县司法局坚持“监管”与“帮扶”相结合的理念,严格执行《浙江省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督促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接受鉴定,并全程派员监督,确保鉴定工作程序合法,诊断结果客观真实。针对家庭贫困的鉴定对象,对其鉴定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确保每一个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都能依法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医学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