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今年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结合丽水实际,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深化司法监督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深化司法监督主要内容
重点监督全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防范冤假错案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规范司(执)法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和其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取证问题;
2.严格司(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等问题;
3.廉洁司(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权色交易和其他违反纪律等问题。
(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1.被评议的对象:
市中院
副院长:周庆
庭长:殷晓军
副庭长:单欣欣
审判员:项伟杰
市检察院
副检察长:周科庆
处长:何雅丽
副处长:曾健
检察员:王振兴
2.评议内容:被评议对象近年来的依法履职情况。具体为:
(1)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和审判、检察业务学习等。
(2)依法履职情况。包括敬业精神、责任意识、法治理念、职业操守、公正司法、办案质量、工作实绩等情况。
(3)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包括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及市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情况。
(4)廉政建设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法官、检察官各项纪律规定情况,有无徇私枉法、违法违纪行为等。
二、反映情况、提交意见的时间、方式
1.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
2.意见信箱设置: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公检法司机关各设置1个意见箱,每周五由市人大有关人员开箱收集意见;同时在丽水人大网设立“丽水人大司法监督”专门电子信箱。
3.相关要求: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人大法工委反映公检法司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上述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诬陷诽谤。提倡反映人署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蓝叶芽 电话:2098225 传真:2098200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深化司法监督
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