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作为当代典型弱势群体,一直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援助对象。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自身合法权益,龙泉市司法局弹好“四部曲”,积极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确保援助工作质量效果两手抓。
一、便民利民,法律援助“降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切实保障服务零障碍、零等待。落实法律援助受理“容缺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放宽审查经济困难的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更多自身合法权益遭受损害却受限于薄弱法律知识的农民工能够顺利享受法律援助的服务维权。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援助机构累计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121人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45件次。
二、部门联动,援助工作“突重点”。全力助推“龙泉无欠薪”创建工作,制定《关于开展创建“无欠薪”活动》方案,会同法院建立了《法律援助受理审理绿色通道制度》,其中重点加强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力度,实现应援尽援。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并实行律师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劳动仲裁院、法院、检察院、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三、精选人才,保证调解“有效果”。龙泉市司法局推动律师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龙泉市建立了《律师调解员花名册》,遴选10名业务素质好、思想作风过硬的执业律师纳入律师调解队伍,目前首批进入的律师调解员均是已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业务领域涵盖民商、刑事等多领域,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及丰富的纠纷处理经验。同时,出台《龙泉市律师调解制度(试行)》,明确了律师调解的自愿、中立、合法、可诉四条基本原则,保证为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最专业和最及时的帮助。
四、多样宣传,法治声音“无死角”全面实行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与省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开展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充分利用“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除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还结合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下发给各个村镇二维码460份左右,最大限度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法律咨询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